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牢记初心使命,勇担时代重任,在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中奋发有为,再创佳绩,根据校团委《金沙官网做好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评选申报工作的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学院团委决定在2024年“五四”到来之际,在全院广泛开展评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内容
“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二、评选依据
按照《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评选表彰工作办法》(校团字〔2023〕29号)(以下简称“评选表彰工作办法”),明确的参评资格、基本条件、评选程序等规定组织实施,坚持优中选优,坚持从严审核,提高表彰质量,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三、资格条件
第一条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参评资格:
(一)成立应满 1 年,即应在表彰年度的上一年 4月30日前成立;
(二)上一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四星级”以上;
(三)年度内所在支部成员均无违纪等行为;
(四)无正当理由,年度内有团员自动脱团现象,取消评优资格;
(五)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参与率达 100%;
(六)在满足以上必要条件的同时,获得校级“一团一品”特色团支部荣誉称号的,可直接推报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七)年度内在各项工作中有突出成绩,或者有值得借鉴推广的工作经验并收到校级以上宣传报道,或者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团支部,应给予优先考虑。
第二条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金沙官网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成效好;(三)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关注团支部成员的学业困难、就业困难、家庭困难等问题,定期向所联系党组织和学院团委报告本团支部的重要事项,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学生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业成长、就业择业、综合素质提升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四)作用发挥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任务部署,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在学校“三风建设”、校园文化、在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工作中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在所在单位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五)工作落实好。团支部班子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扎实有效开展团的工作,规范开展团内各项评先评优工作,团支部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完成线上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 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的参评资格:
(一)未满 28 周岁的共青团员(不含保留团籍的党员);
(二)团龄 1 年以上,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三)上一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
(四)成为注册志愿者且年度服务时长不少于 20 小时;
(五)年度内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均在前 50%(标兵应达到前 30%),未受过任何处分,没有补考课程;
(六)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参与率达 100%;
(七)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从优秀共青团员中产生,以身作则,表率作用突出,年度内曾获校级及其以上个人奖励;
(八)在某一领域表现突出,年度内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媒体宣传报道或表彰的,给予优先考虑。
第四条 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的基本条件:
(一)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二)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刻苦学习、创先争优,热劳动、崇尚实干,努力成为学习标兵、青年先锋,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三)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四)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五)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树立集体主义思想,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第五条 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的参评资格:
(一)在职团干部,担任团干部时间不少于6个月,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二)在团干部入职考试中成绩达标;
(三)成为注册志愿者且年度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四)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参与率达100%,所在支部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参与率达到学校要求;
(五)年度内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均在前50%(标兵应达到前30%),且无补考课程;
(六)无正当理由,年度内支部有团员自动脱团现象,取消团干部评优资格;
(七)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从优秀共青团干部中产生,工作成绩突出,年度内曾获校级及其以上个人奖励。
第六条 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的基本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青年,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三)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注重提高青年学生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四)敢于担当作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善于改革创新,勇于深入基层一线,到青年学生最需要的地方担当实干、提高本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志愿服务、社区报到、改革攻坚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率先垂范,表现突出。(五)工作作风优良。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强,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两红两优”荣誉:
(一)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二)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三)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者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四)团组织或者个人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者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五)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班子不健全、不开展推优入党,落实共青团改革等共青团重点工作不力的。
第八条 各团支部应召开团支部大会,可以采取组织推荐
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向上级团组织申报参评。推荐过程须通过民主程序产生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的推荐人选,拟推荐人选应当在所在支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逐级上报。
三、评选程序及说明
(一)时间安排
1.3月28日至4月9日,各支部开展推荐、考察、初审和公示,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hyxytw2024@163.com,纸质版由各专业负责人审核电子版后通知各支部上交。参评优秀团员、团干部标兵的同学填写附件6和佐证材料压缩打包发到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学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表彰名单。
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支部请准备好材料及答辩ppt,预计在4月7日进行答辩,答辩时间5分钟,请详细说明组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一团一品创建班级特色活动、团日活动及院校两级活动的情况。
(二)名额结构
根据评选表彰工作办法,名额分配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团干部数量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确保结构合理、代表性强。
(三)考察初审
1.金沙官网时间年限。年龄、团龄、团干部任职年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4月30日。
2.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情况、团员教育评议等次等信息,均依据“智慧团建”系统记载情况进行前置审核。
3.推荐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团组织,其所在团支部青年大学习参与期数须达到100%。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1)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2)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3)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者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4)团组织或者个人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者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班子不健全、不开展推优入党,落实共青团改革等共青团重点工作不力的。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推荐标准。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评选表彰工作办法各项规定,按照参评比例和评选条件,坚持从严审核,坚持优中选优,提高表彰质量,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报集体或个人不符合有关要求的,直接取消资格,不予递补。
2.严格程序标准。各支部应对申报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察,在推报人选所在支部进行不少于2天的公示。
3.严格材料审核。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填报相关申报表格、撰写申报材料,院团委将通过“智慧团建”等系统印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将对相应的组织和个人问责并进行通报。
附件:1.2023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名额分配表
2.材料清单
3.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4.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优秀团员(标兵)申报表
5.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优秀团干部(标兵)申报表
6. 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标兵评选表
共青团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